一、本單位工作人員利用電子檔案,需填寫《查閱電子檔案登記簿》。本單位人員查詢權限之外的數字檔案需提出借閱申請,由檔案管理人員審查后提供查詢利用。
二、重要(涉密)電子檔案一般不提供查閱,確因工作需要查閱時,應當經過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簽字批準。
三、外單位查閱檔案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經本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同意后方可查閱電子檔案。
四、如因特殊情況確需電子檔案文本,需經檔案室負責人同意,涉密檔案必須經過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
五、未經檔案室同意,查閱檔案者不得私自拷貝電子檔案。發現上述問題,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追查當事人的責任。
六、利用者對電子檔案的使用應在權限規定范圍之內。
七、利用電子檔案要遵守相關保密規定。
八、利用者查閱檔案后,需認真填寫《電子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
九、檔案管理人員應根據《電子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每季度統計一次檔案利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