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檔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由國家檔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兑幎ā啡墓?8條,對檔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的總體原則、管理體制、內容方式、管理評估、監督檢查等作了明確要求,是國家檔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規范推進檔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活動的一項重要舉措。
《規定》明確,全國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各級各類檔案館的業務人員,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的專兼職檔案業務人員皆適用本規定。上述人員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要求,積極參加本單位組織的或者經單位同意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檔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活動,遵守有關學習紀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
《規定》提出,檔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每年累計應當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結合檔案工作實際需求,《規定》專門提出,新上崗檔案專業人員的初任培訓是檔案繼續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未取得檔案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的檔案專業人員,上崗1年內應當參加初任培訓,且檔案專業科目的學習時間不少于80學時。
《規定》要求,檔案專業人員所在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檔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與使用、晉升相銜接的激勵機制,將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檔案專業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檔案專業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應當作為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或者申報評定上一級資格的重要條件。
《規定》指出,檔案部門可以與教學、科研等單位聯合或者委托具備相應條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會培訓機構等開展繼續教育活動。檔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應當認真實施繼續教育教學計劃,向社會公開繼續教育的范圍、內容、收費項目及標準等情況,建立教學檔案,根據考試考核結果如實出具檔案專業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證明。
《規定》強調,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直接舉辦檔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活動的,應當申請財政經費保障,不得收取費用。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委托檔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機構舉辦繼續教育活動的,應當依法通過政府采購或者招標等方式選擇,并與檔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等舉辦公益性檔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活動。
《規定》施行后,1997年10月29日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檔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檔發〔1997〕24號)和2002年1月16日《國家檔案局關于加強檔案業務人員培訓工作的意見》(檔發〔2002〕1號)同時廢止。
原載于《中國檔案報》2019年1月10日總第3321期第一版